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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
来源:  编辑时间:2012/10/29 10:41:18  点击数: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情况自2007年启动婺源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以来,我县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提升“最美乡村”形象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年年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2010年底,共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1135套、8.06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83套、4.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652套、3.46万平方米,解决了1135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1年正在建设保障性住房600套。同时,我县还完成了城市棚户区1311户、13.65万平方米的改造,完成林场棚户区危旧房862户和垦区危旧房621户的改造。我县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所有新建项目百分之百推行了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了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示牌,百分之百安装了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监控。连续四年成为全省县级政府“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当年摇号、当年入住”一次性套数最多的县,连续四年获得全市综合评比第一,受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和上饶市人民政府的高度肯定和表扬。2008年,在婺源成功召开了全市保障性住房现场会。

 

二、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建设质量与分配是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的两个关键。在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与分配上,我们始终按照省、市要求,对工程质量及住房分配严格把关,做到程序合法、资料齐全、监管到位,具体做法如下: 1、建制度,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我县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住房建设机制。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出台了《婺源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婺源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两个实施细则和《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每年还根据实际,对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操作过程中,我县采取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由个人如实申请、社区群众评议、政府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现场公开摇号的程序进行,确保住房分配公平合理。目前,城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保户做到了应保尽保。在分配过程中,我县建立了特邀群众监督员制度,同时建立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联合监督制度,在申请、审核、摇号等过程中,由群众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四年来,未发生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分配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 2、重过程,严格工程质量监管 一方面,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建立“政府部门监督、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的管理体系,所有项目在醒目位置悬挂永久性工程标识牌,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严把规划设计关、项目招标关、建设施工关、工程监理关、竣工验收关,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落实节能、环保、质量管理等政策要求和技术规范,及时纠正和查处工程质量问题,确保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放心工程。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高起点规划,把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成为功能齐备、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到位、绿化景观优美的小区。截止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未发生一起质量问题。 3、强落实,扎实推进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820套,其中,廉租住房400套,公共租赁住房420套。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列入了2012年度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与重点民生工程。春节假期结束后,县政府立即组织召开多次协调会,积极协调发改、财政、房管、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落实了设计、立项、用地、规划、资金等事项。县房管局落实了项目承建单位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制订了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目前,建设地块已落实到位,正在积极启动项目推土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力争3月中旬完成推土招投标工作,确保2012年开工率达100%。 4、抓创新,逐步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我县目前与市局建立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将每户信息进行分档、分类保存,纸质和电子信息及时归档。为了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的建立,我县正在筹备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将税务、公安、社保、银行、车辆、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信息进行共享,以及时了解住户的信息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年来,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不足,主要表现为筹措资金困难、建设用地不足、对入住户的监管力度不够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加大资金、用地的供应力度,完善监管机制,为项目提供优惠的政策和便捷的服务,确保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一是按照上级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市住房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三房合一、并轨建设、租售并举”的举措,制订我县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实施意见和一系列配套办法。二是加强住房保障后续监督管理。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监督、退出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三是落实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和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保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严格招投标管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责任,严格执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所有项目在醒目位置悬挂永久性工程标识牌,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尽快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充实保障性住房工作人员,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从而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和监管。五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和督查,制定每个项目的奖惩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实施奖优罚劣。认真落实督查工作机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较慢和保障工作不落实的,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