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为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决定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实际举措,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西建设的有力行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部署要求,迅速开展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好老年人合法利益。
二、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全面深入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及措施,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房产中介管理股和物业管理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商品房销售大厅、经纪门店显著位置张贴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信息公示栏、楼栋入户宣传栏、电梯广告栏、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在各住宅物业小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立体式宣传。
三、严厉打击骗老行为
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房产中介管理股和物业管理股要将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列为今年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对发现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要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四、组织领导
为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决定成立县住建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夏 剑
副组长:何喜珍 詹晓辉 王 熙
成 员:潘根华 王晓东 俞平行
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